锡司[2015]138号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的
通 知
各单位、部室: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和全省危化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结合集团有色中心8月13日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今年后几个月乃至较长时间安全平稳,公司决定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突发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有序推进,公司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高长春
副组长:张夫华 金贵忠
组 员:安委会全体人员
领导小组在安环部设办公室,安环部部长杨光荣任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
各单位要相应成立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活动目标和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检查时间
四、检查范围
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资产公司和劳服企业。
五、检查方式
本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分单位自查、督导组专项检查、公司领导带队督查三个层次,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
各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对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每天不少于一次自查;公司危化、火工专业督导组要分别针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开展专项检查,帮助单位解决疑难问题,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公司领导带队督查主要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及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进行督查(见附表),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
六、检查内容
(一)共性主要内容。
1.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证照;2.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3.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4.是否建立并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是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特殊岗位是否持证上岗;6.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运行;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检验;8.是否执行登高、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9.是否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操作人员是否掌握现场紧急处置方法,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二)个性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1.仓库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设置明显标志;2.剧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储存,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等;3.危化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状况,并设置安全标识标志;4.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3.是否存在违规装载、超载超速和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非法承运、非法改装等行为。
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1.防雷、防爆、防静电、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并定期检查检验;2.库房内是否存有过期变质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行为;3.库房内是否存在拆箱、分装等违规行为;4.是否及时回收剩余炸药和雷管,并销毁废旧危险品;5.库存产品是否张贴产品流向登记标识码等;6.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行业要求等;7.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爆破许可证;8.装卸爆破器材是否有专人监督;9.装卸作业是否严禁明火;10.装卸电雷管时,是否使用带电设备;11.是否按规定加强清退环节的安全管理等;11.易燃易爆管道是否存在占压、交叉、穿跨越等隐患;12.是否配备压力、流量等信息监测系统,并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13.管道经过的封闭空间是否设立泄漏报警检测设施;14.管道是否设置明显标志,“三违“行为是否及时进行了处置。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集中时间、精力,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从厂矿主要负责人到普通员工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作业场所督促检查。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3、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据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4、每月20日,安环部对各单位自查自纠、督导组专业检查、公司领导带队督查查出的隐患或问题进行汇总,经公司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发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将作为各单位总结评比的重要依据。
5、公司分管领导和综合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与抽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检查情况。
6、各单位要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确认,活动期间绝不允许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否则,严格问责,顶格处罚。
附件: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公司领导挂点督查责任分解表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附件
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公司领导
挂点督查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公司 领导 |
参检人员 |
检查单位 |
重点环节和区域 |
1. |
高长春 |
邹利群 李伟亮 杨光荣 |
物资供应部 |
油库、地面炸药总库、危险化学品储存 |
2. |
张夫华 |
朱国强 朱志刚 方显育 |
锌厂 储运公司 |
煤气车间、硫酸车间、转运站危化品储存及运输合规性 |
3. |
戴永俊 |
伍晓雄 左文良 康纪明 |
精细厂 |
乙二醇锑车间、原化工厂液氨冷却系统 |
4. |
刘绍忠 |
柳昌良 薛迪光 左 军 |
劳动服务系统 |
新星公司包装厂、木制厂防火、建材厂工业粉尘和危化品使用 |
5. |
晏华忠 |
周万鹏 刘本诚 彭 雄 |
中心医院、机械公司 |
三人民医院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氧气供应与储存 |
6. |
金贵忠 |
罗俊杰 杨树南 姜 涛 |
计检中心及其他二级单位化验室 |
危险化学品试剂使用与储存 |
7. |
彭世金 |
袁再柏 刘黔峰 谢政林 |
南矿 采选厂 |
火工品使用与储运管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
8. |
李成华 |
李志强 尹季君 杨侃文 |
锑冶炼厂 |
砷碱处理生产线及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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